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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适应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新需求

发布时间:2015-09-21 09:06      信息面向地区:法律援助      浏览次数:
为了适应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新需求,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及律师、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宁夏司法厅法援处处长魏进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大学生志愿者和志愿律师,在艰苦边远地区尽心竭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部分贫困县无律师或律师资源短缺的实际困难,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社会公信力。”
 
  据他介绍,司法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先后有数十余名大学生和律师志愿者赴宁夏盐池县、泾源县等一些贫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他们积极适应艰苦环境,克服生活困难,通过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受援人选择非诉讼或诉讼渠道解决纠纷,化解了大量可能激化的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作为一名舍弃丰厚报酬,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宁夏青铜峡市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广西南宁市律师贾庆涛对自己的新工作非常满意。9月16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志愿者是人生一次不可多得的体验,与在大城市里相比,虽然到贫困地区工作会失去很多,但当自己用法律知识为许多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时,这种成功的喜悦是在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
 
  来自北京的志愿律师马国华和固原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吴海燕共同承办的宁夏六盘山水泥厂改制涉及216名职工权益案,解决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积案,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使政府决策得以实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来自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60岁的律师马康年2014年服务于宁夏泾源县法律援助中心。2014年12月,因泾源县某乡政府建设工程拖欠建筑承包商的工程款,导致参加该工程的近30名农民工两年拿不到工资。农民工集体来到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马康年律师了解情况后一方面设法找到承包商包工头了解拖欠原因,一方面说服大部分农民工与承包商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欠薪数额。在多方努力下,农民工顺利拿到了120万元的工资。
 
  魏进德告诉记者:“十几年来,宁夏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法律专业服务人员严重不足,因此,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共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为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据统计,2009年以来,志愿律师为当地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大学生和律师志愿者的服务活动,极大地方便了困难群众,真正把法律援助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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