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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新闻】私人侦探 游走在“黑白地带”

发布时间:2015-09-19 11:27      信息面向地区:侦探新闻      浏览次数: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侦探事务所主要从事调查婚外情、婚姻调查、商务调查、寻人查址等的业务。因私家侦探的身份不合法,他们大都戴着神秘的面纱。不少侦探公司都挂着“信息咨询公司”的牌子。

  当日,记者致电名为乌鲁木齐市谍邦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称自己需要侦探服务,对方表示依据调查难度,时间不同费用不一,如婚姻调查一个周期10天,就需要8000元。

  而在智多星侦探事务所,婚姻调查也需要万元以上,而如债务调查的其他调查服务,需要动用关系网四处“打点”,因此收费在1.5万元以上甚至更高。收费一般是先交全部费用的一半或七成,余下费用待事成之后再一次性付清。

  记者经过走访和网络搜索发现,乌鲁木齐从事私家侦探和服务的“事务所”和“信息公司”达20家以上。那么,这些公司的营运、跟踪他人的行为究竟合法吗?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国家工商总局于2002年10月将“侦探公司”列入新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允许注册“侦探公司”商标。但可以注册,不意味着允许公司经营,由于国家没有明确改变相关政策,私人侦探依然“非法”,很多私人侦探公司便以“咨询公司”、“调查公司”的形式存在。

  因为惧怕公检法机关的打击,很多侦探公司对自身业务讳莫如深,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也经常变换,很难找到,显得非常神秘。

 

 

  我国法律不认可 游走黑与白的边缘

  私人侦探行业究竟合不合法,成为张乐心中的一根刺,他告诉记者,经过查询,发现中国没有“侦探”行业的概念,这让他产生了迷茫,自己究竟该不该继续坚持这行。

  实际上,中国的私人侦探之所以显得“神秘”,其实和职业形象没有太大关系,真正原因是他们不为我国法律所认可。

  “早在1992年,我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就已经成立,当时的主要业务为民事案件调查取证、企业与公民安全咨询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范文哲说,1993年,公安部出台了《关于禁止“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通知》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民事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

  “2010年12月16日,私家侦探原正、拥正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范文哲说,在我国只有执法部门才有调查权。

 

 

  解决“私人侦探”问题 还需社会共同努力

  关于中国私人侦探类公司的规模,目前缺乏确切的权威数字。但仅从网络和现实中各类侦探公司的火爆现象,可以管窥社会对私人侦探行业有着巨大的需求。

  对于私人侦探是否应该合法化,目前还存在争议。有市民认为,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侦查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民间机构不享有侦查权,其民间组织自然是非法的,应该对私人侦探业强行取缔。同时,由于私人侦探大都采用对被调查人进行跟踪、盯梢、偷拍、偷录之类的行为,这类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获得的证据,也不能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

  但也有人认为,私人侦探虽然没有侦查权,但不代表他们就不能进行“调查”。在针对民事、经济案件时,私人侦探完全可以提供有偿性质的调查——只要调查取证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

  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富强说,在法治社会,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无疑是首选。如果私人侦探能够提供有力合法的证据和事实,也会减轻执法部门的压力。在国外,也有不少国家私人侦探合法化,正是看上了这一点。

  “与政府部门不同,私人侦探是以商业逻辑在处理社会问题,因此可能更有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杨富强表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也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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